基金名称 | 财通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财通中证500指数增强C | 基金代码 | 018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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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初始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
基金经理 | 朱海东/顾弘原/郭欣 | 基金管理人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增强基金,在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被动投资基础上,结合增强型的主动投资,进行积极的组合管理和风险控制,力求实现超越标的指数的业绩表现,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500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其他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资产配置比例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5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
成立日期 | 2023年7月13日 |